職場規劃最大好處就在於,幫助我們將個人夢想、價值觀、人生目標與行動策略協調一致,去除其他不相關的旁枝末節,整合個人最大的優勢與資源,從而向著終極目標快速前進,而這正是我們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證。
在廣州舉行的一次營銷精英頒獎會上,某著名房地產集團的營銷總監陳曉是獲獎者之一。在回顧個人職業發展經歷中,陳曉說:「明確的職業規劃對我個人的發展起了非常大的幫助。」八年前,陳曉剛從內地來廣州,有段時間甚至失業,茫然四顧。但就在八年時間中,陳曉不僅從一名身無分文的打工仔晉升到年薪五十萬元的營銷總監,更重要的是明確找到自己的發展道路。
在廣州這個大都市中,有許多像陳曉一樣的人才懷抱著夢想在這裡努力拼搏,期望有朝一日出人頭地。但是,對於一個普通的職場人來說,成功的密碼是什麼?如果只憑努力就可以成功,那麼廣州滿大街都會是百萬富翁了。機遇?社會發展一日千丈,每時每刻都有不同的機遇從我們身邊溜過,但是真正能夠抓住它的人卻寥若晨星。或許就如陳曉所說,職業規劃是引導個人走向成功之路的重要砝碼。
職場如婚姻,要修成正果需苦心經營
在競爭激烈的現代社會,越清楚了解自身的資源與優勢,明白如何根據個人核心優勢去制定未來發展道路,必然更容易實現成功的夢想。
世界頭號投資大師巴菲特小時候是一個內向而敏感的孩子,無論是讀書成績還是在生活中的表現,他都與一般孩子毫無區別。許多人都嘲笑他行動、思維緩慢,但他卻將這一弱點轉化為自己最大的優點——耐心;同時,他還發現自己對數字有天生的敏感,並對其充滿了興趣。在27歲之前,巴菲特嘗試過無數的工作,但最終他結合自己的優點——耐心、對數字敏感,將自己的職業發展轉向成為一名投資家。
在明確的職業規劃引導下,巴菲特拒絕了許多外來的誘惑,也忍受住許多壓力,堅定不移地按著自己的職業發展道路前進,最終成就一番驚人成就。
成功職場規劃三原則
職場人士在職業規劃時,必須考慮到行業的特性與個人的優缺點,這樣才能制定合理、有指導意義的職業規劃。
一、職業發展目標要契合自己的性格、特長與興趣。職業生涯能夠成功發展的核心,就在於所從事的工作要求正是自己所擅長的。從事自己擅長的工作,我們會工作得遊刃有餘;從事自己所喜歡的工作,我們會工作得很愉快。如果所從事的工作,既是自己所擅長又是喜歡,那麼我們必能快速從中脫穎而出。而這正是成功的職業規劃核心所在。
二、職業規劃要考慮到實際情況,並具有可執行性。有些職場人士很有雄心壯志,但營銷工作雖具有一定飛躍性,但更多時候卻是一種積累的過程——資歷的積累、經驗的積累、知識的積累,所以職業規劃不能太過好高騖遠,而要根據自己實際情況,一步一個腳印,層層晉升,最終方才能成就夢想。
三、職業規劃發展目標必須有可持續發展性。職業發展規劃不是一個階段性的目標,而是一種可以貫穿自己整個職業發展生涯的遠景展望,所以職業發展規劃必須具有可持續發展性。如果職業發展目標太過短淺,這不僅會抑制個人奮鬥的熱情,而且不利於長遠發展。
從電影看職場
《火燒眉毛》講述的是兩個好朋友聯手成立一家大宗凍肉的銷售公司,他們挨家挨戶地推銷凍肉,可由於市場持續的通貨緊縮,他們的推銷舉步維艱,他們再清楚不過如果再不想想辦法把這些該死的牛肉賣出去的話,他們將血本無歸……最後兩人重新制定目標規劃,根據各自的優勢進行分工,最終順利地將產品銷售出去,獲得成功。作為營銷從業者,電影中的兩位男主角的成長經歷可以給我們許多啟發:窮困潦倒並不要緊、屢受失敗也不要緊,因為過去不等於現在,更不等於將來。無論處於什麼境況,最重要的一點是你必須明確地知道你未來的發展方向何在,並為此持續地進行努力。
如果看到這裡還沒有解决問題,請繼續往下看:
試用期結束 被辭退怎麼辦
目前,職場上出現很多打著「試用期」名義的用工現象,非法濫用試用期的問題也是屢見不鮮,比如有些企業因短時間業務發展需要,急需招人,就會向社會招聘崗位,但當試用期結束後,會以不勝任或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等多種理由,與之解除勞動關係。據此,筆者採訪了上海江三角律師事務所律師羅欣,請他就以下張先生所遇到的困擾進行解析。
案例:試用期後未通過考核被辭退
A公司因為業務需要,通過某知名招聘網站發布了招聘銷售經理的招聘廣告,大致要求如下:1、本科以上學歷;2、英語水平良好,CET-6以上水平;3、2年以上同行業從業經驗……張先生看到了該則招聘廣告後,滿心歡喜,覺得簡直是為他量身定做的,於是便滿懷信心的向A公司投遞了自己的簡歷。而後,經過面試,張先生也確實如願的與A公司簽訂了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2個月。
但是,在試用期臨近1周屆滿的時候,A公司通知張先生,由於其試用期內未通過考核,屬不符合錄用條件,依法立即予以辭退。張先生不服,遂成訟。
案件焦點:試用期內是否符合錄用條件
本案中,A公司認為,對銷售人員最主要的考核指標當然是銷售業績。張先生入職一個多月來既未給公司帶來訂單,也未介紹新的客戶給公司(貢獻客戶名單),完全不是一個稱職銷售人員的表現。張先生則認為,對銷售人員有業績考核是正常的,他的業績確實不大理想,但是招聘的時候又沒有說清楚到底是多少,只是大概的暗示了他一下。招聘廣告上沒有講清楚,現在突然說他沒有通過試用期考核便予以辭退,實在難以接受。
那麼,張先生的情況是否屬於「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
律師分析:不符合錄用條件企業不能單方說了算
羅欣分析,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同時,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羅欣認為,嚴格意義上,依據現有證據,本案中的張先生是符合用人單位的錄用條件的。最明顯的事實是,如果張先生不符合招聘廣告中的錄用條件,他連面試的機會都沒有,那麼怎麼談得上錄取?而且,證明張先生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舉證責任在用人單位一方,A公司並沒有證明招聘之時,錄用條件有此一項。A公司的解除行為實際上是將試用期內不符錄用條件與試用期內不能勝任工作混淆了。
羅欣解釋,錄用條件,應當是錄取勞動者之時(或之前)設定好的條件,錄用之後再設,怕是事倍功半,甚至事與願違。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為張先生未能通過以銷售業績指標為內容的試用期考核,而根據前述案情介紹,錄用條件中根本沒有需通過銷售考核此一項內容,故公司稱張先生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
那麼,公司在試用期內給張先生安排的績效考核應當如何定性呢?羅欣表示,其對公司所稱之「對銷售人員最主要的考核指標當然是銷售業績」的說法是認同的,但鑑於有關考核是否通過並沒有被列入錄用條件,因此張先生未完成績效考核指標的情況只能界定為不能勝任工作。所以,對於不能勝任工作的張先生,公司是不能立即解除的,需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採取培訓或調崗等措施後,待張先生仍不能勝任工作,方能解除。因此,A公司對張先生之解除系違法解除,依法應當予以糾正。
案件結果:經過調解,張先生撤訴,A公司向其支付一定數額的工資作為補償。
案件引申:多數勞動者「認栽」不維權
近年來,試用期考核往往被某些用人單位以「披著合法外衣」的形式用來侵害勞動者的權益。相當多的勞動者往往是被錄用之後,方知需要參加「莫名其妙」的試用期考核,而該考核的形式,往往是一紙表格、一句主觀評語草草了事。
對絕大多數勞動者而言,順利通過還好,如未通過,則可能只是一句冰冷的回應——「你沒有通過試用期考核」。多數勞動者終究沒有深追究錄用之時,到底有無此一項條件,而選擇默默離開。
一個跳槽狂人的辛酸史
5年來我一共跳槽達21次之多,有私企、國企和外企,時間短的只有6天,待得最長的一家是8個月。工作換了一沓,薪金原地踏步,有時甚至越跳越低;每次辭職後都會免不了心情鬱悶,自己越來越害怕求職,甚至想永遠逃離職場,不想面對新環境——
都說陽春三月正是跳槽的大好時機,很多人按捺不住習慣性跳槽的不安分因子,馬不停蹄地奔走於各大人才超市。可現在也有很多人遇到了跳槽困惑,他們來自不同的行業和職位,年資長短不等,但有著同一個特徵:在職場中有過數次跳槽經歷。
李麗就是這樣一個「跳槽狂人」。如今回想畢業5年來的職場經歷,她覺得無比辛苦,「真可謂一部血淚史」。
第一次就業的倉促
2004年的夏天,學了4年外貿英語的我終於可以離開那所毫不起眼的三流學校,開啟嶄新的人生。但我認為,正是第一次就業的倉促經歷,決定了我以後對待工作以及跳槽的態度。
首份工作的選擇便是一個十分尷尬的開始。因為我的專業課成績一般,在找實習單位時只能進當地一家很小的貿易公司。眼看著班上的同學都紛紛簽了約,學校一再催我們離校,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我只能選擇去實習單位做了外貿跟單。這家公司加上老闆一共4個人,一個項目做完後通常會有半個月甚至更長一段時間無所事事,那段時間我吃了上頓沒下頓。幸好男朋友經常接濟我,時常幫我買吃的,同時也不忘催著我趕緊找新工作。於是,白天在公司沒事上網投簡歷,下午就找藉口溜出去面試。三個月後,我終於成功跳槽,進了一家日資公司的戰略發展部做助理。
到了外資公司才知道規矩多得離譜。那個日本老闆經常會因為下班沒有關電腦或複印機而大發雷霆,列印要求用「灰色」「快速」,紙得用雙面,領筆得拿著空筆芯去換新的,在晴天陽光充足時不能開燈,至於周末加班更是家常小菜。那時過去的原因就是覺得員工都很有激情,團隊精神不錯。可是我太「背時」,入司一個月後,老闆覺得我們的工作太閒,結果將整個部門人員都裁員了。我壓根來不及做任何準備就再度陷入失業中。轉眼到年底,招聘市場機會少,最後好不容易找了家台資展覽公司當銷售。
5年來共跳槽21次
幹了沒多久,家人覺得我干銷售有些不靠譜,紛紛勸我去考公務員。半年沒有摸過書本,我對這次考試並不樂觀。為了家人不再擔心我的工作,我只得辭職開始備考。隨即,「國考」筆試失敗,「地方考」止步面試,一晃五個月過去了,當初一起畢業的同學很多都已經轉了正,薪水也見漲,而我一年內跳槽3次,中間還有近半年的職業空白期,這些都無一例外地成了我後來求職的絆腳石。
很多大公司因為我的頻繁跳槽和職業空白期而婉拒了我。於是,在稀里糊塗中我不斷地重複著求職——辭職——再求職的過程。在接下來的4年職業生涯中,我先後進入過廣告、服裝、培訓、廚具、期貨、化妝、眼鏡、物流、保險、企業管理、房產中介等跨度很大的行業,而從事過的職位也不盡相同,有外貿跟單、銷售、前台、行政、培訓專員、招聘專員、部門助理,大都是一些可替代性很強的職位。5年來我一共跳槽達21次之多,有私企、國企和外企,時間短的只有6天,待得最長的一家是8個月。
每次跳槽,我學到的除了一些淺顯的工作經歷外,很少能夠提煉出高價值的工作經驗;朋友認識了很多,但深交的卻沒有幾個;工作換了一沓,薪金原地踏步,有時甚至越跳越低;每次辭職後都會免不了心情鬱悶,自己越來越害怕求職,甚至想永遠逃開職場,不想面對新環境。
盲目跳槽品嘗苦果
男朋友看到我現在的處境後,強烈建議我去專業的職業諮詢機構做個職業諮詢,他說我就是因為缺乏對自己的認知和職業定位,所以該找什麼工作,自己喜歡做什麼,什麼才是最適合的,我都一無所知。5年來通過盲目試錯21次仍舊未能解決這個問題,最終才形成了今天如此之大的困擾。
職業規劃師幫我梳理了過往的工作經歷,同時對我的多次頻繁跳槽進行了分析。老師告訴我,我的經歷正是當前大多數「跳蚤族」的通病,定位不清,目標不明!其實跳槽只是我們接近個人職業目標的方法之一。如果能在跳槽前做好職業定位,充分考慮自己的內在職業取向和獨特的商業價值,了解新公司的企業實力、環境和文化背景,對自己即將從事的崗位進行充分調研和全面了解,做到心中有數,做好準備再去應聘,這樣獲得的新工作就自然會變得穩定許多。
在目前的職場跳槽者中,有六成以上屬於像我一樣的盲目跳槽者。我在沒有做好職業規劃的情況下就匆忙跳槽,結果必然是每次職場能量的積蓄在起跳之後的快速歸零。這5年來的跳槽經歷就如同一部職場血淚史,讓我觸目驚心。如果畢業時的求職我能有個清晰的職業定位,如果考公務員失敗後能做個系統梳理和規劃,那我還需要品嘗今天的求職苦果嗎?最後我想說:職場之道,先定位,再規劃,科學理性謀發展;曲折求職,淚漣漣,心慌慌,切莫學做跳槽狂!
跟上司出差細節決定「飯碗」
如何與上司相處是一門很深的學問,與上司一起出差,更是需要用心思考、認真做事,因為在你們獨處的幾天裡,你的一切言行將被他收納眼底,這關係到你的飯碗穩定與否。可是,如果聰明的你善於創造機會,注重細節,說不定,短暫的旅程會成為上司欣賞你的開始。
職場跳槽前對新東家要多加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