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女性職場的建議:
1.切勿輕信他人
職場是一個利益交換的場所,品德好的 人往往樹敵眾多,而壞人卻順風順水。你可以不學壞人那樣去害人,但至少要有保護自己的能力。別人要來害你,最簡單的方式是利用你的善良,其次是因為你輕信 於人。而在職場中,信任往往應該有尺度。站在自己的立場上,守住應該有的利益,相信應該相信的話,這才能活得更好。
2.偽善的人不是異類
很多女孩子都會覺得,身邊同事都太假了,像是戴著面具做人。而實際上,這種偽善的人在職場中是主流,所以一個實話實說的人反而成了異類。別把職場中偽善 的人當成怪胎,他們每說一句謊話,都是有好處的,而你做不到他們那麼虛偽,是一種缺憾。所以在職場中,你或者學會說謊話,或者學會沉默。
3.掌握你命運的人是老闆
職場是一個用權力來劃分等級的地方,擁有最高權力的老闆,完全掌握你的命運。而你的直屬上司則部分掌握 你的命運。其餘的同事們,他們只是掌握你的情緒而已。所以,對一個女人而言,事情就變得很簡單。只要誰掌握老闆就等於掌握了別人的命運。而如果你老是被情 緒控制,則等於把自己的命運交到同事手裡。要不被老闆控制是很難的,但至少,你要學會不受同事的影響。
4.做得多不如說得多
在職場裡,有些人明明做了很多,卻不懂表現,以至於沒人知道,甚至功勞被人搶走,這種人就算累得半死,也是 不會有半分功勞的,因為上司壓根看不見她。而另一些人,事情還沒做,就先說得天下皆知。於是不管她們做不做得成,有沒有做,都成了領導眼裡的紅人。職場的 現實就是這樣,做得多不如說得多,做得好不如說得好。
5.不為小事生氣
女性在職場裡,很容易為小事情生氣。然而,小事情往往是最難分出對錯的,所以就把大量的精力糾結於此,弄得天怒人怨,最後還不了了之。實際上,小事情 並不會改變你的職場命運,就算爭贏了也不會讓你得到什麼好處。相反,過於糾纏細節,會令你得罪許多人,也會讓同事對你的好感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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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所有想混日子的人,都會被工作忙到累死
混日子並不是一種生活,而是一種待遇。在職場裡,老闆給你錢換取你的勞力,獲得薪水的同時,你就必須要幹活。而只有那些擁有權力的人,才可以白拿工資瞎混日子。而在底層的小人物,日子是靠熬而不是混,手中沒有權力,當然沒資格混吃等死。
7.對敵人一定要斗到底
職場裡輸家往往不是沒有手段和智謀,而是太容易心軟了。真正的贏家,是沒有心軟的資格的。許多人在職場裡都是有競爭對手的,而女孩子往往會是失敗的那 一個。絕不是因為她們沒有手腕和智謀,而是因為女孩太容易心軟。職場裡,最困擾女性的,往往是受感情的控制。當對手畏縮了,可憐了,就放棄一舉拿下的機 會,反而患得患失,最後讓人逆轉局面。真正的勝利者,並沒有太多的技巧,只不過把該做的事情做到底而已。
8.不是每個機會都值得嘗試的
女性在職場裡最大的問題並非是要不要往上爬,而是如何抵禦誘惑。許多人不是沒有機會,而是機會太多,不曉得如何選擇。職場裡的機會,至少有一半是陷 阱,它們不是在幫你,而是拖住你前進的步伐。所以,當機會來臨的時候,一定要弄清楚,這是在推你,還是在拉你。
理解老闆的需求
我們看到很多人自認甚至公認為工作努力並積極上進,但始終鬱郁不得志。仔細分析一下,原來他的努力都是無用功,儘管多數時候他的行為和工作方法都是正 確的和符合實際情況的,但總是做不出老闆想要的結果。舉個簡單的例子,老闆希望得到的業績分析報告的主旨是說明業績做得「還不夠好」,而你的分析卻是說明 為什麼業績如此之差,兩者儘管分析相同的內容,甚至原因都是一致的,但是報告寫法確實完全不同,得到結論也會完全不同。你再有理有據的分析在老闆眼裡一定 還是一堆垃圾。
9、提高自己的出鏡率
如何給自己創造上鏡的機會呢?提高出鏡率的終極法則是「讓上司知道我在幹什麼比幹什麼更重要」。上司和下屬各有自己的工作,儘管在同一個辦公室,但是 如果隨便去問某個人:「上司知道你在忙什麼嗎?」他也許會茫然不知怎麼回答。職場中的普遍現象是上司通常並不十分清楚下屬在忙些什麼。能否更快速地進步從 而獨當一面,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是否能夠得到上司的信任、指導和幫助。所以讓上司知道我們在忙些什麼很重要。良好的工作習慣是每天或定期主動地向上司匯報自 己的工作進程和關於工作的想法,誠懇地請求上司給予指導和意見。相信只要堅持,上司定會第一個想到你。
10.別做職場裡最聰明的人
你要記住,別怕做職場裡最笨的那一個,但千萬別做最聰明的人。有些女性沒有自信,就怕自己是人們眼裡最笨的那個。事實上,職場裡混得最差的,通常不是 最笨的,而是那些自以為很聰明的。每個人對自己智商的評估,應該打一個對摺後再打一個對摺,這才接近於真相。而笨人雖不能爬上權力的高峰,卻可以在職場裡 找到安身立命的地方。可自作聰明的人,卻往往會被人排擠,會成為先失敗的出頭鳥。所以,聰明是一種很危險的狀態,笨反而更安全。
如果看到這裡還沒有解决問題,請繼續往下看:
跑龍套:積極工作定會得到賞識
張三和李四同時受僱於一家店鋪,他們拿同樣的薪水。一段時間後,不知道怎麼回事,張三青雲直上,又是升職又是加薪,而李四卻仍在原地踏步。李四不滿意老闆的不公正待遇,終於有一天他到老闆那兒發牢騷了。老闆一邊耐心地聽著他的抱怨,一邊在心裡盤算著怎樣向他解釋清楚他和張三之間的差別。
「李四,」老闆開口說話了,「您現在到集市上去一下,看看今天早上有什麼賣的?」
一會兒功夫,李四便從集市上回來向老闆匯報:「今早集市上只有一個農民拉了一車土豆在賣。」
「有多少?」老闆又問。
李四沒問,於是趕緊戴上帽子又跑到集上,然後回來告訴老闆:「一共40袋土豆。」
「價格呢?」老闆繼續問他。
「您沒有叫我打聽價格。」李四委屈地申明。
「好吧,」老闆接著說,「現在請您坐到這把椅子上,別出聲,看看別人怎麼說。」於是老闆把張三叫來,吩咐他說「張三,您現在到集市上去一下,看看今天早上有什麼賣的。」
張三也很快就從集市上回來了,他一口氣向老闆匯報說:「今天集市上只有一個農民在賣土豆,一共40口袋,價格是兩毛五分錢一斤。我看了一下,這些土豆的質量不錯,價格也便宜,於是順便帶回來一個讓您看看,」
張三邊說邊從提包里拿出一個土豆,「我想這麼便宜的土豆一定可以賺錢,根據我們以往的銷量,40袋土豆在一個星期左右就可以全部賣掉。所以我把那個農民也帶來了,他現在正在外面等您回話呢。」
此時老闆轉向了李四,說:「現在你知道為什麼張三的薪水比您高了吧?」
李四無語。
感悟
任何一個企業都迫切的需要那些主動、負責的員工。優秀的員工往往不是被動地等待別人安排工作,而是主動去了解自己應該做什麼,做好計劃,然後全力以赴地去完成。
問題在於,有一些人對待工作總是缺乏積極主動的精神,他們把自己當成一台機器,不敢越雷池半步,不敢有自己的想法,甚至即使發現領導的工作安排有問題,他們依然按照錯誤的安排執行「份內」的工作,一旦出了問題,他就將所有的責任推給領導——其理由就是「這是領導的安排,我只是按上司的意圖執行工作,因此我沒有責任。」這就是缺乏責任心和主動精神的表現。這種不負責任,消極工作的態度往往是因為他們對工作的價值缺乏正確的認識使然。如果一個人在思想上總認為自己在為別人打工,他就不可能做到積極主動和具有責任感,也永遠得不到老闆的賞識。事實上,工作的意義並不僅僅是為了獲得一份薪水,更重要的是我們在工作的過程當中可以不斷提高自己的專業知識,積累豐富的工作經驗和為人處事的能力,這些都有益於我們整個人生和事業的成功,這些價值和我們所獲得的薪水相比高出千萬倍。如果我們將薪水看得過重,認為拿一分錢干一分活,這樣反而忽略了自己的進步,喪失了可能獲得的成長的機會,這才是你最大的損失。有了這種意識,我們自然就會具有一種發自內心的力量和無限的動力,積極主動地做好每一件工作。
不要擔心沒有人賞識,不要總是感覺懷才不遇,你要相信「是金子總會發光」,是人才一定會得到老闆的重用,只要你一步一個腳印,做好身邊的每一件工作,機會一定就在眼前。
你經歷過職場「性騷擾」嗎
「談戀愛和性騷擾有明顯區別,談戀愛就是兩個都願意,性騷擾就是一個願意另一個不願意。」這是正在熱映的電影《杜拉拉升職記》中的一句經典台詞。這部由熱銷小說改編的電影再次反射出「性騷擾」在職場中普遍存在的現狀。在網上,職場「性騷擾」也一直是一個長盛不衰的話題。
4月初,一個名為《救救這個被老闆長期蹂躪的打工妹》的反映職場性騷擾的帖子躥紅各大論壇和網站。而就在幾天前,網上又傳出的廣西南寧某中學多名女教師曾被教務處主任性騷擾的新聞。職場性騷擾的普遍存在使人們不得不反思這一現象難以抑制的原因。
今天,北京千千律師事務所(原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副主任張帥向記者公開了一組關於女性職場性騷擾的最新調查數據,並從法律的角度進行了解讀。
調查表明:曾經歷過不受歡迎的騷擾行為的女性被調查者中,有17.2%遭到來自上司的騷擾,28.7%遭受了來自同事的騷擾,54.1%表示曾遭受來自同事和上司以外的騷擾,包括顧客、患者等因職業需要而要與之打交道的人群。
同時,對於騷擾源的分析顯示,騷擾來自上司的情況在行政機關發生率較高,有24%曾遭遇過性騷擾的女性表示受到的騷擾來自單位領導,這是一個值得警惕的現象。而在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合資和外資企業中,如果女性被騷擾,那麼這些騷擾有3成多的可能性來自她的同事。
在那些遭遇過性騷擾的女性中,受到來自上司的騷擾最多的是管理崗位的女性,其有23.8%表示有過此類不愉快經歷。有3成多文秘崗位(34.8%)、服務崗位(30.4%)以及技術崗位(30.1%)的女性曾遭到過來自同事的性騷擾。
「面對性騷擾,除了特別嚴重的性騷擾行為,受害女性的反應基本上是『集體沉默』,大多數女性遇到騷擾時,一般都是採取儘量躲避的方法,只有極少數女性選擇報警。」張帥說,這是因為絕大多數女性對這種事情感到難以啟齒,更怕公開後會有損自己的名譽,甚至會給家人帶來負面影響。而那些遭遇上司性騷擾的女性選擇沉默還出於害怕上司給她「穿小鞋」,甚至為此失去工作。
在北京一家公司做文秘工作的於珊告訴記者,她也曾遇到過上司給她講黃色笑話、發黃色簡訊的情況,但只要對方不是很過分,為了保住這份工作,她也就能忍就忍了。於珊表示,如果實在受不了就乾脆辭職,但也不會因為一般的性騷擾就去報警或者打官司。
${FDPageBreak} 舉證難造成性騷擾案件難勝訴
大多數遭受性騷擾的女性選擇沉默的一個更現實的原因是,性騷擾案件取證非常困難,很難打贏官司。
調查數據顯示:在單位,有20.2%的女性表示經歷過不受歡迎的黃色笑話和故事;13.4%的女性表示遭遇過不受歡迎的黃色圖片、簡訊;5.7%的女性經歷過不受歡迎的身體撫摸。最為嚴重的是,平均每25個女性被調查者中就有一個曾遭到過強行性行為。
「摸你一下就去告他性騷擾,誰能證明萬一他反咬你一口,豈不是里外不是人。」於珊說。
「性騷擾案件敗訴更重要的一個原因是,法律對有關性騷擾的規定不夠詳細和明確。」張帥介紹,性騷擾一詞最早在我國法律中出現是在2005年8月通過的修正後的婦女權益保障法。該法雖然增加了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的條文,但沒有對性騷擾作出明確界定,存在「灰色地帶」,同時也沒有提到工作場所性騷擾的問題,而職場性騷擾問題直接關係到職場女性的人身權和勞動權。
「儘管有關性騷擾的規定在地方立法上有所突破,但法律法規間協調嚴重不足,且無明確司法解釋。雖有一些法律隱含著禁止性騷擾的精神,但立法指向含糊,司法實踐中仍缺乏判決依據。同時,司法理念滯後,也是導致法院僅是機械地在法律簡約框架內審理此類案件,難以有效保護職場女性的合法權益。」張帥補充說。
制定性騷擾防治法維護弱者權益
調查中,42.8%的被調查者表示,其所在單位沒有禁止性騷擾的規定,表示有此相關規定的,只占全體被調查總數的26.9%。其中來自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有近7成表示「本單位沒有禁止性騷擾的規定」,比例最高,遠高出排在第二位的「事業單位」28.7個百分點。
張帥認為,法律應當首先科學界定性騷擾內涵。他建議,對性騷擾內涵採取例示性與概括性相結合的方法,使人們更容易判斷什麼行為屬於性騷擾範疇。
另外,在立法內容具體設計方面,應注意改善弱者尋找法律幫助的傳統法律路徑。因絕大多數性騷擾案件中存在權力與控制關係,加上性騷擾所具有的隱蔽性,可以考慮制定性騷擾防治法,並對有關問題適度量化,釐清相應法律關係,明晰法律責任,增強法律可操作性。
「另外,在禁止性騷擾立法中還應當對用人單位的責任進行明確和細化,要求單位內部建立性騷擾的投訴機制,並要對員工進行禁止性騷擾和遭受性騷擾後救濟途徑的培訓。同時,還應加大對性騷擾受害者的損害賠償力度,明確各方責任,確保法律得到有效執行。」張帥表示。
18條守則 升職加薪不是問題
1,公文包效應
如何建立「職場安全感」
一項最新調查表明,近90%的都市白領都缺乏職場安全感,患有焦慮症。「安全感喪失」造成的心理危害,在金融風暴過去後的今天,攀升至職場身心健康殺手榜單的高位。